10 December 2006

馬騮戲






偶爾路過一位Blog友寫對飲宴的感想,拍案叫絕,忽而想寫相關的題目。

某天和A先生MSN說起今年沒完沒了的飲宴,自問識人甚少,但前前後後要去七個,盛惠$3500大元。可以寫篇「100個如何花$3500」的文章。剛出來做事的時候,還會為那「五舊三舊」的江湖規矩而深深不忿。到現在,算吧。若短期內還要見面的便付出五舊出席,沒甚機會再見的便付出三舊還我自由,不要煩我。有些甚至乾脆說不去,喜歡說三道四的請便,懶理。普遍認為人家邀你出席,你做禮;反過來你請飲,人家也會給你做禮。講到底還不是為自己著想?怕到自己請飲時人家不來~ 這亦是我最討厭的人際關係,做若干事情還不是預算人家會回贈,而不是出於真心真意。結婚不是做生意,何必要計較多少人出席有多少禮金?沒錢便不要擺酒吧。

A先生問我何時「炸」他,一口答他不會,覺得那只是一場浪費時間金錢物資的show。
他說:那是一場做給親戚的show,我冷冷的說叫那些親戚自己來做好了。
他嚇我:你父母同意才好。我答:幸好父母非常開明 (心想:所以才會這樣放肆,哈哈)。
他再嚇我:那他父母呢?你總不能逃脫。我回:那不結婚囉。(心想:誰稀罕?)

一直覺得結婚擺酒,變相是一場由人來擔正的馬騮戲,越鬧越荒唐。現今婚宴的內容,要不是令人呵欠連連的例牌流程;要不便玩些無聊兼令主人家尷尬的遊戲;再不,便是表現慾爆發的好時機,不斷唱歌表演和逼人家看他倆每年成長的照片。搞那麼多事,還不是仗著「一生人一次」的借口,名正言順的當一天主角。試問一 個普通出身的女孩子,有多少機會穿三五七套禮服,在水銀射燈下劃大花面?但,除了滿足新娘本人的虛榮外,誰有空有心思理你穿甚麼?去問來賓新娘穿過甚麼顏色或款子的禮服,十個著了十個恐怕也答不上。為何總不能靜靜的簡簡單單的聚首吃頓飯?再說,每次散席時看見那些剩餘物資,只覺是十萬個浪費。加上Blog友說出 一般出席者的反應,當局者雖不亦樂乎,但旁人只道是一台俾面去看的馬騮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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